早前在超人力霸王亞空間分享了一些玩具,被管理員問及版權問題出了一些糾紛,令我感到一些同好已經着走火入魔了。其實當中涉及的版權問題,圓谷在日本和中國敗訴是事實,在美國和泰國勝訴也是事實,在WIKI也已有明確寫明,但總有狂迷把自己心目中的想法強加於人。在美國勝訴能代表在日本及中國勝訴嗎?三歲小孩都知不能吧,而且我甚至可以說中國只能向泰國買版權,因為在日本和中國,超人力霸王七兄弟的海外版權持有者是泰國的公司。但把事實說出來也被人不爽。
其實這也不是第一次了。但真的很不爽兩雙重標準的人。過去為了正名就要吵翻天了。超人力霸王,其實在2016年12月,香港多利安創意文化取得兩岸三地代理,宣布歷代超人總稱譯名是《奧特曼英雄》(ウルトラヒーローズ,Ultra Heroes),但圓谷方面則尊重各地的命名仍讓其維持原名。但在這個超人力霸王亞空間,他被限定為只能稱為超人力霸王,當有版友稱他是奧特曼或其他名稱都會被踢,當然,入這個群就要尊守規定我也沒有意見,但怪就怪在總有人代表大宇宙意志公審別人。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